郴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有效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加强版权宣传普及,庆祝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根据国家版权局、省版权局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4月中旬起集中开展版权宣传活动,4月20日至27日为重点宣传时段。
二、活动内容
1.围绕主题,广泛宣传。4月中旬,国家版权局将围绕“强化版权治理,优化版权生态”主题,以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和产业发展为主要内容,制作版权宣传片、海报并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并上传至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www.ncac.gov.cn)的宣传周专区。郴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要配合这一宣传方向,积极安排、联系媒体资源和公交、广告牌等公共资源,利用国家版权局提供的素材播出和投放,形成宣传效应,扩大版权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2.关注热点,配合宣传。国家版权局拟于4月27日召开“第五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聚焦网络版权年度热点,促进版权保护,助推产业发展。郴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要积极关注大会进展和相关报道,利用各类媒体配合开展宣传。
3.以案说法,主动宣传。宣传周期间,国家版权局将发布“2019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以典型案例发挥震慑教育作用。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要梳理本地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情况,发掘宣传报道的重点亮点,以案说法,主动开展版权执法工作宣传。同时,要主动发掘本地区、本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抗疫作品,生动讲述版权一线工作的战“疫”事迹,加强宣传版权在阻击疫情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计划和安排,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国家版权”等网络平台跟踪报道宣传周期间举办的各项活动。宣传周结束后,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郴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本地或本单位制作的宣传周宣传素材和举办宣传活动的现场视频、照片(配说明)、新闻报道等资料的电子版或链接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联系人:陈道甲、胡华龙
联系电话:2871173,邮箱:czshdfbgs@163.com。
郴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4月9日
责编:刘艳萍
来源:郴州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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